为推进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,加快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,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质量,根据《广州市商务委关【guān】于印发<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【jī】构)和国际服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穗商务规字〔2017〕3号),我市将开展服务贸易示范企业(机构)和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、国际【jì】服务品牌认定工作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和国际服务品牌所【suǒ】在服务贸易领域包括:计算机和信息服务,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(研发设计【jì】、检验检测和技术分析、知识产权服务),文化和娱乐服务(广播影视与视听服务、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、出版印刷服务),运输及相关服务,旅游服务,金融服务,保【bǎo】险服务,邮政和【hé】电信服务,医疗和保健服务,国际会展服务,教育服务,建筑和工程服务,其他商业服务(法律【lǜ】和会计服务、广告服务、市场调查与管理咨询服务、租赁服务、人力资源和安全调查服务),家庭服务(家政服务【wù】员境外劳务输出),节能环保服务,环境服务等。
上述领域具体范围按商务部《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》和《鼓励进口服务目录》界定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依法在广州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;
2.从事服务贸易业务;
3.承诺及时向广州市商务委员会真实、完整填报业务统计数据;
4.近两年在商务业务、财务管理、外汇管理、出口退税、进出口检验检疫、海关监管、劳动保障、安全生产【chǎn】等方【fāng】面无违法行为。
(二)申报示范企业(机构)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运输及相关服务,旅游服务,建筑和工程服务,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企业(机构)2016年【nián】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;
2.其他领域企业(机构)2016年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。
(三)申报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运输及相关服务,旅游服务,建筑和工程服务,计算【suàn】机和信息服务企业(机构)2016年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;
2.其他领域企业(机构)上年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不低于20万美元;
3.经所在领域职能部门认可的服务贸易新业态企业(机构)上年度服务进出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。
(四)申报服务品牌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在境内或境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或对推广服务品牌项目起主导作用;
2.在所属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和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三、申报资料
(一)基本材料:
1.申请报告(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,开展服务贸易业务情况和取得成效,在所属领域内的发展特色和优势、发展前景和规划等);
2.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、国际服务品牌申报表;
3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
4.承诺函;
5.其他证明材料。
(二)申报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还应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服务进出口证明材料:
1.本单位2016年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(复印件,加盖企业公章);
2.本单位2016年审计报告(需单列“服务进出口收支”,复印件,加盖企业公章);
3.本单位2016年涉【shè】外服务合同(复印件)、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【huì】凭证(复印件)、涉外收入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收支列表;
4.其他可证明本单位开展涉外服务业务的证明材料、涉外收入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收支列表。
(三)申报国际服务品牌还应提供下列材料:
1.品牌境内或境外注册登记证书或开展服务品牌项目的相关文件;
2.品牌国际化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。
四、有关事项
(一)请市委宣传部(文化和娱乐【lè】服务)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(电信、计算机和信息服务)、市教育局(教育服务)、市科技创新委【wěi】(研发设计服务)、市司法局(法律服务)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【huì】保障局(人力资源服务)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(建筑和工【gōng】程服务)、市交委(运输及相关服务)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(文化和娱乐服务、知识产权服务)、市卫生计生委(医药和保健服务)、市质监局(检验检测服务)、市体育局(体育服务)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(医药和保健服务)、市知识产权局(知识产权服务)、市旅游局(旅游服务)、市金【jīn】融局(金融和保险服务)、市邮政管理局(邮政服务)、市环保局(节能环保和环境【jìng】服务)和广州港务局(运输及相关服务)发动本单位主管领域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。
(二)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,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属【shǔ】领域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,同时将申请报告、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uwenjing@gzboftec.gov.cn。
(三)请服务贸易各领域主管部门和区商务主管部【bù】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,并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,于12-04(星期四)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)和汇总表报市商务委(服务贸易处),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uwenjing@gzboftec.gov.cn。
附件:1.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、国际服务品牌申报表
2. 承诺函
3. 服务进出口收支列表
4. 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(机构)、重点培育企业(机构)、国际服务品牌申报汇总表
广州市商务委
12-04
联系人:朱文静,许峰
电 话:88906415,88902016,88902330
邮箱:zhuwenjing@gzboftec.gov.cn;xufeng@gzboftec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