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(支持军民融合方向)项目库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12-05


各有关单位: 

为全面推进2018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,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【xiàng】资金对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引导作【zuò】用,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【xī】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粤财工〔2017〕176号)的有关规定,现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民融合项目库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方向 

本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化及产业化应用研究类项目,基础科研类项目暂不纳入本次资金支持范围。 

(一)支持配套国家或军队项目方向 

本次项目主要支持配套国家或军队项目,鼓励军工单位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或军队项目(详见附件1)。 

(二)支持自研自建项目方向 

支持军工单位自筹经费开展军用【yòng】、警用项目承研、承建,优先支持自【zì】筹经费开展武器(后勤)装备总体、关键分系统承研、承建(详见附件2)。 

二、申报要求 

(一)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(详见附件)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,并同时提交相关【guān】附件。未按规定提交的,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,不予【yǔ】进入下一阶段。 

(二)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。 

(三)每个军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 

(四)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军【jun1】工单位在申请支持自研自建项目时,必须要填写项目对应《许可目录》中的“项目代码”,若《许可目录》中无相应“项目代码”,则需要出具军种装备部门下达的《**研制要求》《***实验大纲》《***研制任务书(合同)》或同级别证明材料,否则不能申报。 

(五)本次项目申报,军工单位【wèi】可以单独申报,也可以联合申报。在采取联合申报方式时,所有申报单位都必须是在广东省内(深圳市除外)注册登记军工单位,盖章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主申报单【dān】位。 

三、申报时间 

各有关单位于12-05前将项目资料报送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(军工处)。 

四、其它事项 

若材料涉密则需在涉密计算机上操作,并按保密有关工作要求办理。


附件:1.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配套国家或军队项目申报指南

     2.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自研自建项目申报指南 

 

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
12-05

(联系人:崔蓝曦,电话:83135853,邮箱:anna@gdei.gov.cn)

附件:
附件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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