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服务贸易知多少?
来源: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:12-03

什么是跨境服务贸易?

世贸组织《服务贸易总协定》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【fù】、境外消费、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4种模式。其中,商业存在是指通过在服务业领域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的【de】方式向中国提供服务,属于境内交易,原则上不纳入国际收支统计。而跨境交付、境外消费、自然人移动,从服务被提供成员方的角度看,均涉及非居民向本国居民提供服务,属于跨境服务贸易。


什么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?

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统一列明对境外【wài】服务提供者通过跨境方式【shì】提供的特别管理措施,包括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不【bú】得提供服务的措施,以及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符合有关条件可提供服务的措施。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,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实施管理,境内外服务提供者皆可依法平等准入。


中国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最早是在外商投资领域。2017年,中国以负面清单模式修订外商投资【zī】产【chǎn】业指导目录,首次提出全国范围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,实际上涵盖了商业存在服务贸易的开【kāi】放,但跨境服务贸易的开放仍然是采用正面清单管理。


021年7月,商务部发布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1年版)》,自2021年8月起施行。该清单系统完整地作出海南自贸港服务业的开放安排,明确了跨境交【jiāo】付、境外消费、自然人流动3种【zhǒng】模式的管理,包括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,是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。3年来,在金融、交通运输、法律【lǜ】服务、自然人职业【yè】资格等多个领域已取得了实际开放成效。


12-03开始生效的中国—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是【shì】中国第一个作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承诺的自贸协定。在目前已完成的中国与新加坡进一步升级自贸协定谈判中,中方也已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跨境服务贸【mào】易负面清单作出开放承诺。此外,于2022年1月生效的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明确规定,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成员将在协定生效6年后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承诺服务【wù】贸易的开放。按照中国的承诺,要在2027年年底以前建立起基于负面清单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。


三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


2021年7月

商务部发布《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【bié】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1年版)》,自2021年8月起施行。负面清单包【bāo】括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,是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。


2024年3月

《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》(2024年版)发布,自12-03起施行。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,首次在全国范围对【duì】跨境服务贸易【yì】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“基准线”。


2024年3月
《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【lǐ】措施(负面清单)》(2024年版)发布,自12-03起【qǐ】施【shī】行。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,在自然人职业资格、专业服务、金融、文化等领域作出开放安排,有序推进跨境服务领域扩大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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